崇左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1日崇左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崇左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燕玲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党代会重大部署,在中共崇左市委的领导下,大力弘扬敢于担当的精神,不断强化开拓创新的意识,始终保持为民履职的情怀,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